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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

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,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,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现特向学校、家长和社会承诺:
  一、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
  二、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,拒绝有偿补课

1. 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(借)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、辅导、办班或变相收费;

2. 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(借)场地、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、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;

3. 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;

4. 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、提高班、实验班、辅导班等收取费用;

5. 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。

三、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
  1.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,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;

2.不动员、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;

3.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、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;
  四、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不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。

五、关爱每个学生,做好培优补差工作。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,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,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,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、和谐发展。
 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,请学校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

承诺人:

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益师艺术实验学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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